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休宁县公交公司轮胎采购(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休宁县公交公司轮胎采购(维保)项目
2、项目单位: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4、项目类别:货物类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内容及预算:休宁县公交公司2018年-2021年轮胎及维保采购,预算:296760.00元。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2)(3)(4)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即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17时30分。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联系人:项航,联系电话:13855929717。
(2)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无法报名。
四、磋商保证金
1、金额:伍仟元整。请于2018年11月9日8时00分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至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11月9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休宁县齐云大道47号
联系人:汪群忠
电话:18805593966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口新村12排12幢
联系人:项 航
电话:13855929717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休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